2)第39章 瞻风采玄瑛初相见_大唐第一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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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礼的李大德翻了个白眼。

  “子夏子阳你都熟悉,这位是我堂叔的儿子柳弼。”柳亨指着一个穿棕色束袍的青年介绍,接着也不等李大德打招呼,又指着柳弼旁边穿紫红色胡服的“少年”道:“这位是我三叔家里的,唔,弟弟,叫柳瑛。”

  “见过大德兄长!在下观兄长留在鹳雀楼的墨宝,落笔如云烟浩渺,但弯折处又显锋锐,大气凛然。闻听兄长制笔,小弟心中好奇,孟浪前来,还望勿怪!”

  不待柳亨的话音落下,名叫柳瑛的小个子少年便上前一步,抖着长睫毛抬手执礼。说话前还特意清了下嗓子,但声线仍显尖锐。

  知道孟浪你还来?话说李成就是你揍的吧?

  李大德一听到“鹳雀楼”三个字脸就黑了,再听这女人话里话外的语气,总感觉对方有些不怀好意。

  什么“云烟浩渺”,当哥们儿没见过自己写的字是吧?

  好吧,他还真没见过写在鹳雀楼墙上的字。

  这几天一而再,再而三的冒出各种事来,鹳雀楼也没去成。不过虽然没看到,但就以他的自信而言,是绝对不相信自己能写出什么令人称道的字体来的。

  先入为主的印象让他没去细品柳瑛的描述,不然就知道,对方并不是在调侃他,而是真心夸赞。

  李大德的书写习惯与古人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古人毛笔字书写,手腕悬空,想要横平竖直,便不能抖,笔锋全在直线上。而现代人写硬笔字时,手是放在纸上压着的,不存在抖的问题。想要写的好看,总会在收笔处刻意模仿毛笔字的骨架。

  人在醉酒时的潜力是无穷的。李大德当时喝多了,凭着潜意识里的习惯随手而就,写的又快又急,却是把硬笔字的书写习惯给带进去了,弯折处很用力,横竖之间却是颤颤巍巍。又因为是连笔,一眼看去,弯折上的笔锋就很明显了。

  所以柳瑛才说他的字是“云烟浩渺”,只在弯折处显锋锐。一听说这货要特制一种新笔,便巴巴的赶来了。

  “行吧,想看就看呗!反正人都是借的你们家的,早晚会知道!”

  李大德叹了口气,压根就没接柳瑛的话。只是把小桃儿叫出来给众人上茶就扔到一旁不管,招呼跟随而来的老师傅过去一旁嘀嘀咕咕的描述起来。

  此刻,柳氏的几个子弟坐在厅里,正以眼神交流。

  柳弼:“这就是兄长说的拈手成诗的李玄霸?不大好相处的亚子……”

  柳瑛:“岂止是不好相处,这人也太没礼貌了叭?都那么夸他了,客气两句会死么?”

  柳子夏:“你俩懂个毛,你们是没见过他喝醉酒的样子,其实还是很会玩的。[/挑眉]”

  柳亨:“某就说不来吧,你们非要来!既然来了,就得忍着!”

  这个时候,竖着小包包头,穿着粉色窄褶裙的桃儿端着个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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