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百二十章:朝曦迎客艳重冈,晚雨留人入醉乡_重生之我为书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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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古诗。

  朝曦迎客艳重冈

  黄一凡自从担任了水木讲师之后,便苦练书法。

  此前他练书法造着的都是前世一些大师的模板,不过,练到后来,黄一凡已经渐渐有了一丝自己的风格。这种风格虽然还很幼稚,但却已经慢慢成型。围观的游客并不知道黄一凡与方星剑的恩怨,但看到黄一凡的字时,亦也是叫了一声好。

  叫好是他们感觉黄一凡写的字也很好看,而且看起来比之刚才那位方星剑的字更有一种意境。不过,他们只是普通的游客,哪里会欣赏什么书法。在他们眼里,只要字写得好看,那就写得好了,哪里还有书法,哪里还有上下高低之分。

  不过,因为是第二次看到有人在秀书法,所以叫好声与掌声却并没有方星剑那般热烈。

  只是,普通人无法欣赏,方星剑却是心里一寒。

  虽然方星剑写的字不错,但他却知道,他的字仅仅只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好看,但远远没有达到书法的境界。而黄一凡的字,虽然也并不见得比自己的字好看,但已经初具书法意境。对于他这种文学界的精英,他又怎会不知道谁优谁劣?

  可是,也正因为他知道黄一凡写的字比自己好,这会儿他心里却是感觉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无比的难受。

  好在这不是书法比赛。

  方星剑却是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

  这是广告词大赛。

  也是宣传语大赛。

  这也是创意大赛。

  以为写首诗就能超过我吗?

  至少从第一句来看,方星剑并没觉得这一首诗有什么牛的地方。

  不就是说的是“晨曦迎客,发现太阳染红了群山嘛”,也没发现哪里经典的样子。

  心里面暗暗点头,方星剑却是知道,即兴赋诗绝对可以让他的诗词创作能力大打折扣。

  不过,黄一凡却是没有停。

  在第一句“朝曦迎客艳重冈”之后,很快,黄一凡便写了下一句“晚雨留人入醉乡”。

  朝曦迎客艳重冈,晚雨留人入醉乡。

  与第一句的看起来平平常常,但在下一句出现之后,一种诗词特有的意境便散了开来。

  哪怕有一些对诗词没有什么研究的,仅仅只是一读,也感觉这诗写得不错,蛮朗朗顺口的。

  不过,这首诗可不只是朗朗顺口这么简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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