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七十四章 朕真不想卖官鬻爵啊(中)_大明王朝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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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款’了,以汉灵帝的处境而言,卖官鬻爵就是削弱豪强财力、集中朝廷财权的最佳方式,这个道理若不讲透,单从史书记载来评价汉灵帝,是绝不公道的。”

  朱翊钧听罢这一番话,捏在手中的茶碗好半天没能放下来。

  他当然不是为张诚这一番宏论的别出心裁而感叹,他当了一年多的皇帝,早就领教了张诚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为天子的任何行为强加开脱的能力,对于这一点,朱翊钧早就见怪不怪了。

  让朱翊钧真正有所触动的是万历皇帝,或者更文艺点儿说,是这具躯体中那缕已然消逝的灵魂,朱翊钧觉得自己在这一刻谅解了这缕灵魂。

  他想,虽说后世史学界的评价是“明亡于万历”,但万历皇帝是值得谅解的,无所制约的权力才是统治者真正的精神枷锁,背叛阶级的个人终究是稀少的。

  万历皇帝长期浸淫在身边宦官的这一套理论中,能坚持到万历二十四年才开始征收矿税已是属于万里挑一的意志坚强者了。

  朱翊钧的意志虽然没有万历皇帝坚强,但他的知识水平恰到好处地弥补了这一点,

  “话虽如此,可东汉的门阀豪强中未必就没有一个爱民如子的清官,而汉灵帝的卖官鬻爵,却是将这些门阀豪强中可能出现的清官一个个地被逐步筛选于东汉官场之外。”

  “以汉灵帝当年所定‘官价’而论,东汉官爵的买卖价格皆以其年俸而计,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是二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是四百万钱,也就是说官位的价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万倍。”

  “这还不算,汉灵帝还要求做官的人在调迁、晋升或新官上任之时,都必须先向朝廷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标价,这样换算下来,一个在东汉末年做官的人,在走马上任之前,就要支付相当他二十五年以上的合法薪俸。”

  “即使汉灵帝之后允许‘富者则先入钱,贫者到官而后倍输’,可这样的官场,不是就等于在逆向淘汰清官吗?朕见史书有载,当时被任命为钜鹿郡太守的司马直就不愿意通过刮搜民脂民膏来缴纳这笔‘做官费’,于是屡次称病不就,不料朝廷再三催促,司马直宁折不弯,在行至孟津关时吞药自尽,以死谏言汉灵帝收回成命。”

  “汉灵帝卖官鬻爵或许有其不得已之处,可比起汉灵帝,朕于司马直,却更是不忍啊,后世总说桓灵二帝理应‘亲贤臣,远小人’,但倘或贤臣一旦坐在了官位上便成了小人,小人离开了官位就变回了贤臣,桓灵二帝又该亲近谁去呢?”

  张诚默然片刻,道,

  “东汉史籍,皆由世家高门子弟所书,自然多偏向于门阀豪强,只是以东汉末年的情形而言,聚敛之过实不应全数归咎于汉灵帝。”

  朱翊钧淡笑道,

  “倘或一个皇帝总让贤臣变成小人,那他怎么也不能称得上是一个毫无过失的明君。”

  张诚见皇帝笑了,便知朱翊钧在心里其实是赞成自己的观点的,

  “汉灵帝主政于东汉末年,东汉未开科举,自是明君难为,但此捐纳之策若实行于本朝,情形则与东汉大不相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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