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04 章_明宝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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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回去的路很黑,因为村道上并无路灯,只靠两盏车前灯破开黑暗,才七点多的光景,给人给深夜之感。

  车后座横着插入了那幅精雕细琢的植物画,外面覆着塑料气泡垫,画框的四个角用泡沫纸仔细缠裹。

  这是他们合力包起来。

  佣人都不在,商明宝从杂物间翻找出这些工具,由她扶着画,向斐然一层一层地缠着,贴上胶带。

  他做这些很细致,慢条斯理而流畅,而她也配合默契。

  打包好,一起放进那台奔驰车。

  “好像超了一点?”

  “不会。”

  虽然笃定不会,但关车门时还是小心翼翼,生怕磕碰到。

  他们一起做了一顿晚饭,很难吃。

  商明宝了解他的时间管理,他说给一个下午便不会多送一个夜晚,晚上多半安排了别的事情,因此也没有作他会吃留下用晚餐的准备。

  五点多时,忽然福至心灵,问:“你中饭没吃,饿吗?”

  向斐然倒也不撒谎:“饿。”

  因为他早饭也没吃,除了一杯美式——假如这也算是进食的话。

  商明宝跟他面面相觑半天:“家里真没留佣人……也没有外卖。”

  他们开了冰箱。

  食材当然很多,但超出了向斐然处理的能耐,最后找出了两片牛排,几l根芦笋,几l朵口蘑和一个西红柿。

  如果向博的智识是一步登天的话,那么下厨就是他永恒挂零的功课。

  商明宝坐在岛台边的高脚椅上,看着他淡定地拧开火,用金属夹将牛排娴熟翻面,还以为他有了长足的进步。

  直到将这块澳洲9等级的牛排放进嘴里咀嚼半天后,她艰难下咽,懵懵的:“我记得你喜欢五分熟的。”

  向斐然动作一顿,面不改色:“改了,现在喜欢全熟。”

  不会下厨的人对食材的熟度往往有一种不自信,总担心东西没熟,于是最后端上来的永远是一份过熟的东西。

  爱如烹鲜。

  而向斐然对食物有极高的忍耐力,只要不是有毒的,都行——偶尔,微毒的也行,比如天南星科的某些果实,以及炸蒲公英。

  对于炸蒲公英,他认为和高端日料店的炸天妇罗没有区别。

  商明宝默默地吃着,正如暑假露营时默默地吃他煮的白水面。

  那时也过熟了,面软得筷子一夹就断。

  在纽约和波士顿的那几l年,他们只在西五十六街的公寓开过几l次火,不是触发烟雾报警器就是黑暗得让人不忍下筷。

  比较起来,这居然是向斐然较为成功的一次。

  “交往六年,这是第五次吃到你做的东西。”

  商明宝忽地说。

  向斐然睨她一眼:“难吃的东西要少吃。”

  “但是我喜欢吃啊。”

  “?”

  向斐然被她震惊到。

  “我的意思是,喜欢这种一起下厨,一起吃饭的感觉。”

  商明宝放下刀叉,隔着大理石岛台的台面与他对望,“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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