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奢侈、节俭法、妇女地位与各种政体原则的关系_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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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奢侈

  越奢侈,越会造成贫富不均。便利而舒服地夺取他人的劳动所得是产生奢侈的唯一根源,所以说,如果一个国家的财富实行均衡分配,就不会产生奢侈。

  法律应该规定所有人都只能拥有生活必需品,以达到财富均匀分配。当有些人把超出的金钱花出去的时候,有些人就会把这些钱赚过去,如此一来,就会形成贫富不均。

  人们的生活如果必须要被设定为一定的数额,那么,奢侈对于那些只有生活必需品的人而言根本不存在,而如果有人拥有两倍数额的生活必需品,那么奢侈就等于一;这些数额再翻上一番,奢侈就变成了三;再翻一倍,奢侈就变成了七。如此成倍地增长下去,奢侈就会呈现“一倍加一”的趋势增长,说得直观一些,就会呈现0,1,3,7,15,31,63,127……的递增顺序。

  柏拉图认为,共和国的财产被分为四级[246]:第一级正好是贫困的结束点,第二级是第一级的两倍,第三级是三倍,第四级是四倍。所以说,那里的奢侈是可以精确地计算出来的,第一级的奢侈为零,第二级的奢侈为一,第三级的奢侈为二,第四级的奢侈为三,依次类推,奢侈呈算术级数递增。

  相比较而言,不同国家的人民是否奢侈,与公民之间的财产是否均衡、国家之间的财富是否均衡紧密相连,并成复合正比关系。拿波兰来说,虽然公民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财产不均现象,但是整个国家是贫穷的,所以类似富国那样的奢侈绝对不会在那里出现。

  某个城市越大,特别是首府越大,当地也就越奢侈,所以,奢侈程度与国家财富的多少、个人财产的不均及当地的人口多少也是复合正比关系。

  人聚集在一起,就会产生攀比之心,会变得斤斤计较,总想超过其他人[247],于是虚荣心就会喷薄而出,而且人聚集得越多,虚荣心越强。如果人群特别大,大得相互都不认识,人们会觉得更有成功的希望,于是每个人都想出人头地,虚荣心也就会更加膨胀起来。这种希望源自奢侈,所以每个人都显得超出自己的身份。然而结果却事与愿违,都想与众不同的想法导致了所有人都一样,谁也没能高人一等;受众人关注的想法导致所有人的眼中都只有自己。

  于是,大家都觉得这样特别不方便。如果一个人在行业里特别出色,就随心所欲地为自己的技术定了价格,而那些只有一点儿技术的人也这样去做,那么需求就无法适应支付方法了。如果我被逼无奈去打官司,我就只能花钱去聘请律师;如果生了病,就必须去请医生。

  在一些人看来,人们都聚集在首府,相互之间距离近了,也就很少来往了。我不赞同这个看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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