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不同政体的原则_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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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政体的性质与原则不同

  对不同政体性质的法律有所了解后,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关于不同政体原则的法律。

  政体的性质与原则是不同的[40],政体性质是政体独特的结构,政体原则是人的感情,推进政体发展。也就是说,政体是由性质决定的,是由原则推进的。

  法律不仅要与各种政体的性质紧密相连,而且要与各种政体的原则相关联。因此,我们在这一章里所要论述的内容就是探讨一下到底什么是原则。

  第二节三种政体的原则

  关于政体的性质我们在前面已经探讨过,共和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全体人民或是许多个家族手中;君主政体是最高权力由君主掌握,不过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以确立的法律为根据;专制政体国家的治理则是由一个人为所欲为、喜怒无常地进行。不同的政体派生出不同的原则,如此一来,三种政体的原则也就显而易见了,不用我再费尽心血去论述了。我首先从共和政体开始对民主政体进行一下论述。

  第三节民主政体的原则

  君主政体的维护和支持不需要太多的道德,专制政体也是这样。君主政体的一切事务依靠法律来解决和掌控,专制政体的所有事务则依靠君主高高举起的手臂来解决和掌控。而在平民政体中,美德将作为另外一种动力来解决和掌控一切。

  我的这些观点不仅与事物的性质相符,而且已经被历史证明过。显然,在君主政体中,法律均由一个人下令执行,这个人认为自己高高地凌驾于法律之上,所以美德在君主政体中是多余的,与平民政体完全不同。在平民政体中,法律也是由一个人下令执行,可是这个人既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又要对其结果负责,他对此很清楚。

  在君主政体中,君主犯了错误,纠正起来并不难,假如法律因为他听信谗言或者粗心大意而出现无法执行的现象,君主只要把枢密院调换一下,或者纠正一下当时的错误就可以了。可是在平民政体中,法律一旦中止执行,国家就会毁灭,因为造成法律停止执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共和政体的腐朽。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上世纪英国人想方设法要建立民主政体,但只是白费力气,活脱脱上演了一场壮观的话剧。一个人[41]气度不凡,成功地执掌了政权,他的成功激起了那些没有一点儿德行的国事参与者的雄心壮志。还没有彻底消灭一方的宗派思想,另一方的宗派思想就被推了出来,政府因此频繁地更新换代,人民对此无比震惊,由于寻民主而无果,最后只得寄希望于曾经的那个政体,尽管它已经被废除了。

  苏拉[42]想还罗马以自由,可是罗马已经没剩下多少美德了,而且还在逐渐减少,所以它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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