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四章 大逆转!_超级神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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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大逆转!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院不公开审判,除了法官,审判员、记录员等法庭组成人员以及原告被告、律师外,只有少数家属及记者能够进入法庭旁听。

  就连孟磊的大哥孟淼和二姐孟瑜也被拦在法庭外,当然了,这其实是侯力搞的鬼。

  随着法官一声木槌敲响,审判开始,事情的发展正如孟磊之前所预料的那样,先是检察院宣读了起诉书,质疑,提问,举证,质证,再举证,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等主要环节。

  首先孟磊尖锐的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意见:“我要求做DNA亲子鉴定,原告已经怀孕,只要做鉴定就能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我的骨肉,就能证明我是清白的。”

  “本案案情明了,证据确凿,无须做DNA鉴定,被告的要求驳回。”法官直接无视孟磊的意见,这一点孟磊已经考虑到了,显然今天组成法庭审判团的人员有猫腻,很大的猫腻!

  接着是举证,控诉方提出证据,比如有三名蓬莱三中高中部的同学作证说2月14号那天去操场篮球场打篮球曾看见孟磊挟持着简幼玲到足球场草地上。

  孟磊提出质疑,显然这三个家伙是被侯力恐吓过,被迫做假证,其中还有一个很生涩眼神闪躲,明显是个菜鸟。

  法院对孟磊的质疑不以理会,继续举证。

  简幼玲述说当初孟磊把她压倒在草地上,一手卡着她的脖子,一手撕扯她的衣服,然后她拼命挣扎,后来右手抓了他一下,手指甲在孟磊左手手臂留下一个抓痕。

  旁听人都能清楚的看到简幼玲脖子有颇为明显的伤痕,确实是卡脖子勒出来的,而孟磊只穿着短袖的手臂那条抓痕同样很明显。

  “这抓痕是和王宇那群渣打架时被抓的,我记得当时他们中有一个说话很娘,指甲留得很长的家伙。没想到这抓痕竟然被说成是……”显然这抓痕是侯力告诉简幼玲,安排这样的说辞。

  抓痕是几天前的还没消去,可是那勒脖子的伤痕都四个月了还这么明显?孟磊猛的想起侯力那锁喉神警大名,不免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十有八九就是侯力掐简幼玲的,故意弄出伤痕栽赃他的,因为没掐几天,所以这抓痕才这么明显。

  “看来等下休庭时打个电话问问潘越妹妹,确定下之前简幼玲脖子有没有伤痕。”

  证据二:一件粘有血迹的白色破旧衬衫,据简幼玲所说当初孟磊就是穿着这件衣服作案,然后当时的血(地球人都知道是什么血)溅到了衬衫。

  仔细一看这衬衫还真眼熟,孟磊初中高中经常穿着这种白衬衫搭配蓝布裤或是黑色长裤,一时无法辨认这件衬衫是不是他的。不过那血虽然看上去是有些时候,然而不像有四个多月啊。

  “被告,这件衬衫是你的吗?”法官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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