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一章(上)_犬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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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压力,却又总是因为一时激动做出可能毫无希望的决定。

  来S市就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糟糕的一个决定。来之前,他完全没有考虑后果,只是想到就去做了,而且义无反顾。但真到了即将面对顾新月的时刻,他又害怕得要死,担心对方一个冷漠的眼神就能让自己毁灭。

  就在这诚惶诚恐、患得患失的心境中,他等到了顾新月。她在所有学生都走得差不多了的时候,独自一人出现在了校门口。当时她穿着一袭长裙,戴着墨镜,斜挎着一只小包,看起来和十年前完全不一样,他却一眼就认出她来了。就在他不知所措之时,她已经上了路旁的公交车,转眼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下一次,他提前在公交车旁等待,然后跟着她上了车。他就坐在她的后面,默默注视着她,并一直跟到她下车。他知道了她住在哪儿,随后利用自己做房产中介所掌握的资源,在她的小区也租了一套房。不久,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周末下午,他克服了恐惧的心魔,假装与她擦肩而过后,大声叫出了她的名字。

  “顾新月!”

  她站住了脚步,以一种疑惑的表情看着他。

  “真的是你啊。太巧了!”他极力克制住紧张情绪,“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刘辉呀,中学时我们同桌过。”

  “天呐……怎么是你!”她惊呼起来。在这样一个异乡的城市遇到一位曾经的同桌,没理由不开心。

  “你也住这个小区吗?”

  “是啊,难道你也是?这也太巧了吧。”

  “哈哈,是啊。”停顿了一下后,刘辉鼓足了全身的勇气,“那个,既然这么巧,你现在有空吗?一起喝杯咖啡?”

  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完美。两人因为刻意制造的“缘分”逐渐走到了一起。一个月后,刘辉退掉了自己的房子,搬进了顾新月的家,开始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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